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{},;-%x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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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引言 LC'F<MpM
1.1 为确保住用安全,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, 特制定本标准。 :Z2tig nL
1.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。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,可参考本标准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、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。 >riq98Us/
1.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,是指承重构件;提及的结构,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。 t9*=
1.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,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。 %RFYm
1.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,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,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。 Kd{#r/H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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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危险构件鉴定 _ 5\AS+[x
2.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,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。 ~ v1W
2.2 构件单位 ?6:cNdN
2.2.1 基础 8gpB z'/,
a.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; FP;":i RL
b.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; |[w^eg
c.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。 0^\/ERK
2.2.2 墙以一层高、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; OJ[rj`wrW^
2.2.3 柱以一层高、一根为单位; dM|g`r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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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4 梁、搁栅、檩条等以一个跨度、一根为单位。 :` <psvd
2.2.5预制板以块、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; FX 1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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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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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地基、基础 Z t`j\^4n
2.3.1地基因滑移,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,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,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、位移、裂缝、 扭曲等,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。 tP]q4i
2.3.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,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,或因其他人为因素,导致不均匀沉降,引起结构明显倾斜、位移、裂缝、扭曲等,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。 5^|"_Q#:
2.3.3 基础老化、腐蚀、酥碎、折断,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、位移、裂缝、扭曲等。 U?6yke
2.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b{HhS6<K?
2.4.1 柱、墙 y"R("j $
2.4.1.1柱产生裂缝,保护层部分剥落, 主筋外露;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,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,主筋外露;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。 @W [{2d
2.4.1.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,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。 "8t\MKt(
2.4.1.3柱、墙产生倾斜,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/100。 o4'v> b
2.4.1.4 柱、墙混凝土酥裂、碳化、起鼓,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/3,且主筋外露,锈蚀严重,截面减少。 [`bZ5*&
2.4.2 梁、板 9UmBm#"
2.4.2.1 单梁、连续梁跨中部位,底面产生横断裂缝,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/3以上;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,上边缘保护层剥落,下面伴有竖向裂缝;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;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。 ;vUxO<cKFq
2.4.2.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,或产生交叉裂缝。 0 0,9azs
2.4.2.3 简支梁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,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。 5vGioO
2.4.2.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,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。 =L16hDk o
2.4.2.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。 V* Qe5j9
2.4.2.6各种梁、板产生超过跨度1/150的挠度,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。 104!!m
2.4.2.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,半数以上主筋外露, 严重锈蚀,截面减少。 <rMv0y+r
2.4.2.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;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,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。 .WO/=#O
2.4.3 屋架 4@~a<P#
2.4.3.1 产生超过跨度1/150的挠度,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。 !Ud:?U
2.4.3.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,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/100。 w@-b
2.4.3.3 保护层剥落,主筋多处外露、锈蚀。 Z%;)@0~f
2.4.3.4 端节点连接松动,且有明显裂缝。 \Jf9npz3
2.5 砌体结构构件 ;r@!a!NLB
2.5.1 墙 ^cb)f_90
2.5.1.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/2、 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,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/3的多条竖向裂缝。 u
!.DnKu
2.5.1.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。 4zX=3iBt
2.5.1.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。 aL 8Gnqf2
2.5.1.4 产生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.5/10 0(三层以上,超过总高的0.7/100),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。 {0fz9"|U
2.5.1.5 风化、剥落,砂浆粉化,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/4以上(平均达1/3以上)。 #ZF>WoC@e?
2.5.2 柱 -=>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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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.2.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,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,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/2。 Lv3XYZgW~
2.5.2.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。 \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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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.2.3 产生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.2/100(三层以上,超过总高的0.5/100)。 Z{#"-UG
2.5.2.4 风化、削落,砂浆粉化,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/5以上(平房达1/4以上)。 6ZTaQPtm
2.5.3 过梁、拱 _2; ^v`[
2.5.3.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;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;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;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、下沉变形。 @4&,
#xo
2.5.3.2筒拱、扁壳、波形筒拱,拱顶母线产生裂缝;或拱曲明显变形;或拱脚明显位移;或拱体拉杆松动,或锈蚀严重,截面减少。 (qj,GmcS
2.6 木结构构件 uwId
2.6.1 柱 a.CF9m5]c
2.6.1.1 柱顶撕裂、榫眼劈裂,柱身断裂。 #hZQ>zcF
2.6.1.2 因腐朽变质,使有效截面减少, 柱脚达1/2以上,柱的其他部位达1/4以上。 .5^a;`-+
2.6.1.3 蛀蚀严重,敲击有空鼓声。 iW;}%$lVX
2.6.1.4 明显弯曲,曲背产生水平裂缝。 m1i4 ,
2.6.2 梁、搁栅、檩条 ])S$x{.g
2.6.2.1 中部断裂;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; 或产生水平裂缝,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/3。 lJlZHO
2.6.2.2梁产生超过跨度1/120的挠度, 搁栅、檩条产生高度1/100的挠度。 TIETj~+
2.6.2.3 因腐朽变质,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/5以上。 $wgc vySx
2.6.2.4 蛀蚀严重,敲击有空鼓声。 |a>}9:g,=*
2.6.2.5榫头断裂,支座松脱。 8T<@ @6`T
2.6.3屋架 y]<#%Fh
2.6.3.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,过度变形, 导致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/100。 PM8Ks?P#u
2.6.3.2上、下弦杆断裂;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;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。 htV#5SUx&
2.6.3.3 上、下弦杆因腐朽变质,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/5以上。 W?=$V>)
2.6.3.4 蛀蚀严重,敲击有空鼓声。 6SV7\,2M
2.6.3.5 主要节点,或上、下弦杆连接失效。 ">4PePt.n
2.6.3.6 钢拉杆松脱;或严重锈蚀, 截面减少达1/4以上。 \a?K?v|8
2.7 其他结构构件 ,zD_% ox
2.7.1 土墙 U @)k3^
2.7.1.1 墙体产生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.6/100。 <_>.!9q
2.7.1.2 墙体风化、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/4以上:或有墙脚长度的1/4,其受潮深度达墙厚。 au,jAk
2.7.1.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, 其缝深达墙厚、缝长超过层高的2/3。 p %L1uwLG
2.7.2 混合墙、乱石墙 _HLC>pH~#
2.7.2.1 墙体产生倾斜,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.2/100。 #n=A)#'my
2.7.2.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, 其深度达墙厚、缝长超过层高的1/2;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,其缝深达墙厚、缝长超过层高的1/2。 pFEZDf}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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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危险房屋鉴定 nW~$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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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危险房屋(简称"危房")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随时有倒塌可能,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。 )`mbf|,&t{
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: J"5jy$30'$
a.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; ENO? ;
b.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 l 4!kxXf-<
3.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,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。 W"dU1]
a.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; >dyhox2*"
b.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。 6$;L]<$W>
3.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、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,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,全面分析,综合判断。 {x7=;-
3.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,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。 F OeVRq:#
a.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,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; c%ZeX%p
b.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,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。 VccM=w%*
3.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,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: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。 IF5sqv
a.结构老化的程度; Ap%d<\,Z
b.周围环境的影响; ;i.I&*t
c.设计安全度的取值; xrfPZBLy
d.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; sZ]'DH&_(
e.危险的发展趋势。 ^p$1D
3.6 危险范围的判定 '!Hhd![\=|
3.6.1 整幢危房 /731.l
3.6.1.1 因地基、基础产生的危险,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,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。 Ir!2^:]!
3.6.1.2 因墙、柱、梁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,可能构成结构破坏,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。 P87ld._
3.6.1.3 因屋架、檩条产生的危险,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。 L'13BRu`
3.6.1.4 因筒拱、扁壳、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,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。 -xw98
3.6.2 局部危房 C/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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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2.1 因地基、基础产生的危险,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,导致局部倒塌的。 c[&d @
3.6.2.2 因墙、柱、梁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,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,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。 {a]pF.^kf
3.6.2.3 因屋架、檩条产生的危险,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,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。 3\7'm]
3.6.2.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,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。 "|F.'qZrm
3.6.2.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,可能导致梁、 板倒塌的。 u/_Gq[Q,u
3.6.2.6 因筒拱、扁壳、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,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。 8oa)qaG1
3.6.2.7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,或围护构件, 或房屋设备,处于危险状态的。 ;0;3BH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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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&aY/eD
4.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、 综合判断的依据,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。 Y_$^:LG
4.2 对危房,应按危险程度、影响范围, 根据具体条件,分别轻、重、缓、急,安排修建计划。 *4-r`k|@>/
4.3 对危险点,应结合正常维修,及时排除险情。 +Y^-e.UO
4.4 对危房和危险点,在查清、确认后,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住用安全。 h0T< :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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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+xn&K"]:3
A级: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未腐朽危险点,房屋结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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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级: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,但不影响主体结构,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。 FTbT9
C级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。 8rGl&
D级: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