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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基坑支护占用红线的问题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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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yinyiming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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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  发表于: 2009-11-19
一基坑,土钉墙支护,由于场地有限,其上口线一部分出红线,能否先出红线,随后回填恢复了?违法吗?同志们遇到过没有,呵呵,我是第一次碰到,弱弱问一下。 QGQ> shIeZ  
我搜的参考资料如下 ]\5?E }kd  
城市规划网: V}kQXz"9  
    建筑红线 building line 【概念】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(如外墙、台阶等)靠临街面的界线。又称建筑控制线。 &?#G)suP  
百度百科: J M,ndl  
    建筑红线,也称“建筑控制线”,指城市规划管理中,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(如外墙、台阶等)靠临街面的界线。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。 * "Z5bKL  
 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。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(含居住区级道路)用地的规划控制线;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。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,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,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,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,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。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。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(JGJ37—87)规定建筑物的台阶、平台、窗井、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,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。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:1.在人行道地面上空:(1)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、窗罩,突出宽度不大于0.4米;(2)2.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,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,并不应大于3米;(3)3.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,凸形封窗、雨棚、挑檐,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;(4)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、挑檐,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,并不大于3米。2.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:(1)2.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、窗罩,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.4米;(2)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、挑檐,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。 s!j[Ovtx  
    如此看是不是土钉墙坡面可以伸出部分到红线外?
[ 此帖被yinyiming在2009-11-19 15:34重新编辑 ]
学一行,爱一行;学岩土,爱岩土。
离线roc03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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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1楼 发表于: 2009-11-19
我感觉肯定不行
离线bt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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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2楼 发表于: 2009-11-19
不行吧,相当于你的开挖边线出红线了
离线yinyim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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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3楼 发表于: 2009-11-19
但是我基坑支护是临时性工程,支护完成了,我再回填不就完事了嘛,违规吗,那位有依据啊,或干过类似的工程     
学一行,爱一行;学岩土,爱岩土。
离线ljl96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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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4楼 发表于: 2009-11-22
武汉地区基坑支护结构不得到占用红线,当然临时放坡先占用后恢复是可以的,但是像打入边坡土层中的锚杆,以及支护桩则不行了,除非你回收。
离线yinyim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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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5楼 发表于: 2009-11-23
回 4楼(ljl96701) 的帖子
北京的地下无所谓的,估计地上的是能恢复就行了,我们准备就这么干了,谢谢你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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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liujinan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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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6楼 发表于: 2010-07-18
长沙地区已经开始要限制使用土钉、锚杆了
离线windyxs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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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7楼 发表于: 2010-07-26
一般还是别找麻烦~ SHYbQF2  
离线陈翔空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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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8楼 发表于: 2012-01-04
尽量别搞占红线的锚杆,尽量
在岩土领域愿与所有同仁一起实现自己的腾飞,充实自己的价值: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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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9楼 发表于: 2017-10-05
我觉得规定上是不可以碰,不管是何种方式,线那一边的业主规定上应该可以以此索赔。不过线那一边的业主不一定会索赔,看结果。结果是不怎么影响他,甚至是有利于他,估计也不会管了,最多是以后恢复,比如在规划道路路面以上放坡,放坡的方量算是帮他挖掉了。如果是影响到他的利益了,估计是没好事了,比如把别人的地基给破坏了,本来别人是可以直接采用好的地基的,你挖掉了,回填回来的可就不一样了,说不定不处理还不能用,可能处理了也用不了,那就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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